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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滕州市超标河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火狐体育注册    发布时间:2024-03-03 22:54:20

  为全面保障群乐桥、王晁桥、洛房桥三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按照枣庄市有关要求,聚焦问题,精准对标,特制订本方案。

  以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为核心,以群乐桥、王晁桥、洛房桥三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重点,针对有一定的问题,采取应急和治本措施,加强完善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的深度治污体系,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果。

  城郭河群乐桥、北沙河王晁桥、新薛河洛房桥三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1.加强断面水质应急监测。每月25日起至月初,对国控水质进行一日一监测,主要监测COD、氨氮、高指数、总磷,群乐桥、洛房桥加测氟化物;一经发现超标,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2.加大对河道水量调控。利用现有的闸坝,对河道水量实施有效调控,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1)对级索工业园区内所有不能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排水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2)对鲍沟镇、洪绪镇辖区内所有排放含氟废水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直至含氟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通过验收。

  (3)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氟化物浓度控制在1.0mg/L以内。

  (4)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氟化物浓度控制在1.0mg/L以内。

  (5)对刘岗大桥南龙阳工业园区内所有不能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的排水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1)拟在郭河下游、鲍沟镇吕坡村附近新建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解决能力4万吨/日,二期解决能力8万吨/日。一期占地约60亩,规划服务范围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青啤大道以南、京沪铁路以西建设用地范围,以及中心城区以南的鲍沟镇、南沙河镇、洪绪镇规划区。服务区域面积约25.9平方公里,收集范围内沿郭河南支和北支布置的主干管长度约26公里。

  (2)对城区3座污水处理厂现有工艺、设备做挖潜,加强运行管理,提高出水水质,外排废水COD、氨氮、总磷、氟化物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1)加大对污水管网巡查,及时修复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和污水泵站,杜绝污水直排现象。

  (2)邀请有关专家,对辖区内污水管网来优化,合理配置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范围。

  (4)建设南沙河驻地污水管网,将镇驻地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将冯河管网向上游延伸;实施小清河铁路货场馍馍庄大干道封闭和雨污分流工程,将沿线污水全部接入新建管网后进入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网;对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龙泉大桥至解放大桥南岸段盖板渠升级改造为波纹钢带管网;对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荆河河道段管网实施退河上岸改造。

  (1)对荆河东路区域(龙泉路至京台高速段)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改造长度约3公里。

  (2)对振兴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借助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振兴北路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振兴中路(解放路至荆河路)合流制管网改造。

  (3)对大同路(红荷大道至小清河段)、通盛路(文化路至大同路段)、科圣路(通盛路至学院路段)等城区道路两侧排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对张楼污水提升泵站做改造,增加备用提水泵,达到2用2备,增设自动调控水位提水设备,并建设双回路用电设施进行供电。

  (2)在鲁班大道污水调控站建设智能水量调控闸阀,对城区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进行自动调节,杜绝该区域的污水溢流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物价局、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亿源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7.级索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提高级索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达到《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IV类标准(COD≤30mg/L,NH3-N≤1.5mg/L)。该污水处理厂未完成升级改造前,所有不能达到该标准的排水企业停止生产。

  (1)利用现有的七星湖表流人工湿地,升级改造10万平米的潜流人工湿地,日处理水量5万方。

  (2)利用赵坡煤矿塌陷地表流人工湿地,升级改造10万平米的潜流人工湿地,日处理水量5万方。

  (3)对泉上煤矿塌陷地(七星湖)人工湿地、曹庄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界河入湖口人工湿地、北沙河人工湿地、新薛河(滕州段)人工湿地小魏河下游片区、新薛河(滕州段)人工湿地木石片区做修复,确保正常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滨湖镇、级索镇、界河镇、柴胡店镇、木石镇、西岗镇

  责 任 人:孔凡臣、孙彦民、王慎平、夏  香、张  波、赵  炜、王家鹤

  9.鲍沟镇玻璃基地建设含氟废水集中处理站。在鲍沟镇玻璃基地建设含氟废水集中处理站,建设规模1000方/天,外排废水氟化物浓度≤1.0mg/L。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实行“一企一管”。含氟废水处理站建设运营前,该基地内涉氟企业停止排污。

  10.新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滕州第二污水处理厂下游的吕坡村、苗桥村区域利用河边滩地,建设250亩微生物强化双布水流人工湿地,日解决能力6万立方。

  11.新建河道橡胶坝。在级索镇赵坡村东北,小清河与北沙河上各建1座橡胶坝。

  (1)进一步巩固清河行动成果,及时清洗整理河道垃圾等八乱现象,避免河道垃圾堆放河道、影响水质;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督力度。

  14.理顺污水管(处)理体制。解决“多龙治水”、职能交叉、权责不一等弊端,建立高效的污水管(处)理体制。

  (1)对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细格栅、初沉池内斜板等损坏的设备做维修;重新改造压泥产生的污水和脱泥机冲洗水的回流点,确保污水得到处理,不得影响进水水量计量和进水水质监测;立即启用初沉池排泥泵和链板式刮泥机,不得擅自停运脱泥设备;对生化系统(包括厌氧池)内的杂物进行经常性打捞,确保系统不受影响;科学确定溶解氧、PH值等指标的控制区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解决措施;将出水在线监测位置更改到距离厂外出水口最近处。

  (2)加强内部监管,按照环保法律和法规要求,制定完备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不得伪造监测数据。如出现偷排或不达标现象,运营商退出滕州市场。

  16.推进雨污分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老旧城区雨污分流建设,优先实施沿河村居污水处理站建设;完善污水支细管网,污水纳管,清水入河。

  17.建立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列支专门的运行管理经费。

  18.建立责任考核断面。参照“河长制”,对有关镇(街)、部门设立河流水质考核断面,建立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对超标断面的相关镇(街)、部门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

  19.建立河道闸坝合力调控机制。在安全行洪的前提下,要确保河道内的生态流量,水利与环保部门建立闸坝管控会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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